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20-04-17 15:58:08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宿豫区豫新初级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04038-1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豫新初级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预算金额:2510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2503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拟采购豫新初级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教室AI教学和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云课堂与云办公系统、校园电台和录音工作室系统、高清录播系统、电子班牌系统、智慧校园软件平台系统、校徽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相控雷达报警系统、一体化机房和数据存储及数据安全系统系统、热成像智能测温人脸识别无障碍通道及液压升降车辆管理系统、智慧课堂及英语听说系统、垃圾分类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校园管廊可视化运维管理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等。详细技术参数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附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10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的文件证明(接受子公司、分公司投标),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4月17日9:00。
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二)供应商网上获取需申领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28号
联系方式:18360029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27-88988618 17606139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飞(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0527-88988618 1760613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