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20-04-07 16:12:04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ETC车道通行金额显示试点建设ETC专用车道工控机和黑名单下发专用管理机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ETC车道通行金额显示试点建设ETC专用车道工控机和黑名单下发专用管理机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TZDQ2020008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项目所在地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 ||
项目内容 | 2.1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本次采购工作包括ETC专用车道工控机9台,黑名单下发专用管理机9台(其中,泰州大桥段ETC专用车道工控机6台,黑名单下发专用管理机6台;泰高高速段ETC专用车道工控机3台,黑名单下发专用管理机3台)。包括设备的制造或采购、运输、交付、指导并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以及不少于24个月的免费质量保证期等全套服务。 本项目采购服务中标单位需提供工业控制器等按照接口规范要求所有标准软件接口(包括网络监测等接口),提供后台软件开发使用,该接口符合部和省的相关接口标准的要求,同时应协助相关软件实施单位进行开发。 本项目共1个标段,中标人需分别与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2供货期:7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 2.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 ||
报名地点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平台 | ||
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销售,是设备生产商或设备代理商,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的高速公路单位供货业绩。 (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及业主出具的实际完成的设备供货证明为准;所有已完成业绩均需显示项目的名称、供货时间、供货内容、货物类型、供货数量等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起和生产商的合作业绩。 已完供货业绩应为生产商或代理商与高速公路使用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如生产商没有与高速公路使用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而其代理商有,则该生产商应提供其代理商与使用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以及生产商与其代理商签订的委托合同。 (3)企业信誉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网失信企业名单。 3.2 同一品牌的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的投标(同一个品牌只能有一家设备生产商或设备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