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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新城山阳湖小学智能化工程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9-06-18 17:03:51  字体:[ ]

摘   要:生态新城山阳湖小学智能化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生态新城山阳湖小学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态新城山阳湖小学(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复[2017]10号《关于生态新城山阳湖小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态新城山阳湖小学智能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淮安生态新城滨河大道以东、怡园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生态新城山阳湖小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2.1.3 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生态新城山阳湖小学智能化工程施工,包括:1、计算机网络系统;2、综合布线系统;3、安全防范系统;4、校园广播系统;5、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6、信息导引发布系统;7、报告厅、会议室系统;8、停车场管理系统;9、机房工程、UPS电源系统;10、综合管路系统;11、多功能云网络教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 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6年5月1日以后竣工的工程(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 自2017-05-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8-05-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8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下午14: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淮安市生态新城市行政中心北楼15楼   地    址:  淮阴区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幢3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管昉   联 系 人:  安虹  
电    话:  0517-89223976   电    话:  1339080762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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