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9-05-20 16:27:00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人脸识别、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人脸识别、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双塔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人脸识别、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0503479/LNZC20190503480)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01 | 人脸识别、监控等设备采购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9895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05月24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05月28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塔区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4-22825609
传 真:024-22849098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6192001040017846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