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11-20 11:06:23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宁夏高速公路货车ETC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速公路货车ETC试点项目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交函[2018] 5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宁夏公路管理局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夏高速公路货车ETC试点项目
2.2工程概况:依据现有ETC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收费站车道实际情况,在平吉堡、水洞沟、滨河新区三个收费站各选取1入1出MTC车道,宁东主线收费站选取1条MTC出口车道,升级改造为货车ETC车道;在灵武南、中宁、银川北匝道收费站各选取一条MTC出口车道,升级改造为客车ETC车道。
2.3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2个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为宁夏高速公路货车ETC试点项目施工;
二标段为宁夏高速公路货车ETC试点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主要工程内容:
第一标段:
依据现有ETC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收费站车道实际情况,在平吉堡、水洞沟、滨河新区三个收费站各选取1入1出MTC车道,宁东主线收费站选取1条MTC出口车道,升级改造为货车ETC车道;在灵武南、中宁、银川北匝道收费站各选取一条MTC出口车道,升级改造为客车ETC车道。
第二标段:对宁夏高速公路货车ETC试点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8 评标办法:第一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第二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年审有效;近三年(2015 年至今)至少承担完成过两个ETC车道系统建设项目相关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第二标段)要求招标人须具备:具有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近3年内(2015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交通行业机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6日(截止于2018年11月26日18时0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6日(截止于2018年11月26日18时00分),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4.5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先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期因后台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投标保证金帐号无法获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4.6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下午14:30时。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5202615680
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亲水街与大连路交叉口烟草大厦19楼
联 系 人:李云峰
电 话:13289520002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