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8-13 09:42:14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考勤机等”采购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考勤机等”采购(11808006)
(二)项目内容:
包件 | 包件名称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1 | 考勤机等 | 529000002282* | 考勤机 | 4.3寸电容触摸屏高分辨率红外和彩色双摄像头面部500张指纹2000枚记录170000条支持跨网段 | 台 | 146 |
1 | 考勤机等 | 505900030124* | 交换机 | S1700-16R-AC | 台 | 146 |
1 | 考勤机等 | 505900010022 | 网线 | AMP(原装) 六类四对非屏蔽 | 箱 | 14 |
注: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三)有关要求:
⑴.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文件中考勤机、交换机产品的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授权书,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
★2.属于CCC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CCC认证证书。
3.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每种物资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信息,保证产品质量。如某种物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质量无法保证,经评审将不能中标。到站为使用单位(洛阳电务段)指定材料仓库。
4.本次采购为单批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价和中标总价。
5.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2018年12月31日。
6.中标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总段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于订货通知5个工作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7.使用单位(洛阳电务段 )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设备物资的质量应保证“三包”。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后果。如不按投标文件履行,我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9.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并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
10.使用单位(洛阳电务段)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检,对验收、抽检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11.投标单位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不得私自改装,合格证、技术检验资料、装箱单等相关资料应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⑵.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投标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物资必须是其营业执照主营物资范围,能够及时提供产品配套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等)。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部)、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行标标准,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部)、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部)、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5、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68320871)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807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采用电汇方式至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包件总价的1.5%,但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总计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对应包件号的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非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结束且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缴款单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办理无息投标保证金退款(由银行转账)手续。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补缴。
5.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铁支
银行账号:1702020909200061218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371-683269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赵工(计划申报部门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0379-62723939
(二)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所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371-6832068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三)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陈工
电话:0371-68320871
传真:0371-68320871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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