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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供电局考勤系统(增补)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7-16 09:55:01  字体:[ ]

摘   要:河源供电局考勤系统(增补)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河源供电局考勤系统(增补)建设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43895)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河源供电局考勤系统(增补)建设项目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河源供电局考勤系统(增补)建设项目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其他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1 河源供电局考勤系统(增补)建设项目 1 河源供电局考勤系统(增补)建设项目 14.75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河源供电局 100 不收取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报价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报价标的类别。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河源供电局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报价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河源供电局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河源供电局正式发文为准)。
7 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 若报价人(包括报价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报价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报价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河源供电局考勤系统(增补)建设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07月18日17时00分00秒进行采购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招标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陈工:020-85120177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投标人可前往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部分需同时分别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
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共1个U盘),报价部分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报价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商务响应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报价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7月13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报价文件(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8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7月26日9时30分00秒。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源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1 楼开评标室(河源市市区新塘村老广梅路)
5.2报价文件(纸质版)递交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采购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采购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926606543
七、异议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备注:如咨询本项目业务情况的请拨打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经办人电话。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八、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九、附件
1.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2.2.docx
2.投诉书(格式).doc
3.异议书(模板).doc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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