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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防监控及教师办公电脑设备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7-13 09:56:09  字体:[ ]

摘   要:校园安防监控及教师办公电脑设备

校园安防监控及教师办公电脑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3日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第一中学的委托,对校园安防监控及教师办公电脑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采购项目的名称:校园安防监控及教师办公电脑设备
采购预算:166.7万元
2.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张武财采计[2018]-142
             代理机构编号:XYTC-张-2018-07-0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3.1.2.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1.2.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表人参加的)。
3.1.4依照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交易项目中保障张家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落实的通知”(张财购【2017】257号)文件规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1.5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
3.1.6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为准。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3 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无
4.招标文件获取:
4.1标书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 月 13日起至2018年 7月 19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金领国际大厦13楼1303室)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合并发布的方式进行,不另行提供《资格预审文件》。
4.3.2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采用合格制审查,由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在报名环节完成,凡是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4.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以下证明文件组成:
4.3.1.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4.3.1.2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
4.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3.1.4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3.1.5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函原件及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4.3.1.6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经办人需提供: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②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资格预审资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要求胶装,提交贰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 2018年8月3日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 2018年8月3日  9:00 时。
    5.3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人民币)
   6.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6.5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6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6.6.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6.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6.6.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6.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赵女士            
 电        话:15874485552 0744-8860800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金领国际大厦13楼1303室 
 
采 购  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第一中学
地     址:武陵源区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 13117445611
 
采购监管部门: 武陵源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张先生(0744-5629729)
地        址: 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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