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6-28 10:44:04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监理项目公告
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监理招标、招标编号:TM-DXZB2018002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电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股份网发【2018】302号文《关于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光缆配套建设项目的批复》、股份网发【2018】303号文《关于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前端设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股份网发【2018】305号文《关于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平台及网络设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股份网发【2018】335号文《关于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管道及立杆建设项目的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 10732.53 万元,预估监理费用 303.48 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电信松江局所属区域。
1.2招标范围: 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1.3工期要求: 510个日历日,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最高为95.00%(含95.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其税率应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5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中的相关增值税税率要求保持一致,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甲 级资质;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甲 级资质。
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 乙 级及以上。
注:上文中所列出的“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2.3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项目监理业绩(通信工程),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5份。
2.4人员要求:
2.4.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通信类)资格证书;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通信类)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2.4.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3具备与本批次各单项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不少于8人。
2.5财务要求: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3楼1303室(通贸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8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3楼通贸公司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工作证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电信局
招标人地址: 松江区乐都路33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任礼轩、郑钊、黄虹洁 联系电话:021-52373110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3楼1303室(通贸公司办公室)
邮编: 20008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0229014210001427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郑钊; 联系电话:18817833663
传真:021-6324166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
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监理招标、招标编号:TM-DXZB2018002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电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股份网发【2018】302号文《关于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光缆配套建设项目的批复》、股份网发【2018】303号文《关于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前端设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股份网发【2018】305号文《关于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平台及网络设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股份网发【2018】335号文《关于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管道及立杆建设项目的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 10732.53 万元,预估监理费用 303.48 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电信松江局所属区域。
1.2招标范围: 2018年松江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四期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1.3工期要求: 510个日历日,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最高为95.00%(含95.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其税率应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5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中的相关增值税税率要求保持一致,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甲 级资质;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甲 级资质。
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 乙 级及以上。
注:上文中所列出的“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2.3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项目监理业绩(通信工程),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5份。
2.4人员要求:
2.4.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通信类)资格证书;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通信类)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2.4.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3具备与本批次各单项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不少于8人。
2.5财务要求: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3楼1303室(通贸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8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3楼通贸公司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工作证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电信局
招标人地址: 松江区乐都路33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任礼轩、郑钊、黄虹洁 联系电话:021-52373110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3楼1303室(通贸公司办公室)
邮编: 20008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0229014210001427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郑钊; 联系电话:18817833663
传真:021-6324166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