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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智慧校园金融服务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6-15 10:59:32  字体:[ ]

摘   要: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智慧校园金融服务(标段1:一卡通系统)

  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智慧校园金融服务(标段1:一卡通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工程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北工程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慧校园金融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位于: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具体地址为赵王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南、毛遂大街两侧、太极路以北区域内。

  2.2 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智慧校园的金融服务,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1:

  主要投资建设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智慧校园中的一卡通系统(为实现一卡通系统功能所必须的一切软硬件系统及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工程、服务器、存储、软件、硬件等,详见图纸、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清单);在学校指定的期限前投入正常使用(2018年9月1日),且保证学校的日常运行;投资建设部分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若有剩余资金将用于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智慧校园的建设;由中标人完成相关账户变更手续的具体工作;以及正常使用后八年的运行及维护服务。

  河北工程大学将以下项目交给中标人运营:一卡通结算账户、校园商户结算账户、代扣缴学杂费、可向学生发放银行卡、在指定地点建设自助银行服务区。

  标段2:

  主要投资建设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智慧校园中的金融服务软件系统(为实现金融服务软件系统功能所必须的一切软硬件系统及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工程、服务器、存储、软件、硬件等,详见图纸、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清单);在学校指定的期限前投入正常使用(2018年9月1日),且保证学校的日常运行;投资建设部分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若有剩余资金将用于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智慧校园的建设;由中标人完成相关账户变更手续的具体工作;以及正常使用后八年的运行及维护服务。

  河北工程大学将以下项目交给中标人运营:学校对公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代发工资账户、工会账户、党费账户)、在职教职工个人账户(包括:公务卡、工资卡)、退休教职工工资卡、其他劳务人员工资卡等相关账户,在指定地点建设自助银行服务区。

  2.3建设周期:2018年9月1日之前正式运营。

  2.4运维周期: 2018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5项目质量: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邯郸市区有分支机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并提供财政部制发的有效文件或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其为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各类文件材料,并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

  3.2由于我校是河北省省级预算单位,我校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需经过省级财政厅国库处的批准并进行备案。投标人必须确保能够得到河北省财政厅的批准。由投标人完成相关账户变更手续的具体工作。

  3.3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能够保证存放资金的安全,把控交易中的风险。

  3.4能够提供便捷的网银交易以及流水、单证的查询。

  3.5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在办理业务或有新的业务需求时能够及时响应,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3.6能够为师生提供便捷的服务,有较多的网点,且距离新校区较近。

  3.7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金融风险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

  3.8投标人在设备、技术、人员及服务等方面整体实力较强。

  3.9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未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1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有资格参加进一步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注:①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②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详询0311-66635531)。

  招标人(章):河北工程大学

  联系人:王锡忠 电 话:0310-2078029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310-8099318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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