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ETC收费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 中国一卡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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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ETC收费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5-28 11:19:34  字体:[ ]

摘   要: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ETC收费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ETC收费系统采购与安装

  招标公告

  项目备案编号:HBZX-201710JT-480002001

  1.招标条件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5]125号文)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ETC收费系统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起于安陆市南城办事处闭刘村,北接规划的孝感北段,向南经安陆、应城、汉川,止于汉江大桥与南岸引桥分界处,对接在建的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起点,路线全长约95.472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北交投圈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孝感南段ETC收费设备及软件14套;包括ETC收费设备的供应、安装和调试,软件的开发、部署、调试(含与本项目其它管理系统软件互联、互通的调试)、培训和质量保证期维护等全部服务。

  ETC收费设备及软件技术要求见附件:孝感南高速收费系统ETC车道技术规范。

  预计开工日期为:2018年6月,预计工期为:1个月,质量保证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位ETCCG-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财务和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1,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ETC车道主要设备(ETC天线及天线控制器、ETC软件、自动栏杆机),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制造商的授权(投标人自产设备及软件可不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指:ETC天线及天线控制器、ETC软件、自动栏杆机)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11日24时00分止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后,即可免费下载获取文件。

  4.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补遗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不统一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层1001 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孝感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茶棚村107省道东向右侧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12-331902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电 话:027-83858328

  传 真:027-83600777

  联 系 人:张先生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

  附表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ETCCG-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附表1-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ETCCG-1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
(2)投标人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附表1-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ETCCG-1 近5年内累计承担过国内高速公路10条ETC车道设备供货与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注:1、证明材料要求同时具备: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彩色扫描件;②使用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使用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写明的交货时间应在2013年1月1日之后。

  附表1-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ETCCG-1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如果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存在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七 其他材料”中。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ETC收费系统采购与安装

  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ETC收费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及《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ETC收费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 评标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第四条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评标程序

  第五条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抽取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资格审查

  2. 初步评审;

  3. 详细评审;

  4. 澄清(如有);

  5. 综合评分;

  6. 推荐中标候选人;

  7. 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节 资格审查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附表1-1、1-2、1-3、1-4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条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四节 初步评审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 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了单价、总价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技术性能指标;

  (5)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部件的材料、主要配套件设备技术规格均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6) 投标文件仅有一个报价,未附调价函;

  (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文字报价保持一致;

  (8)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产品的代理授权书;

  (9) 投标人未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0) 投标文件不应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9(1)项至第20.9(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初步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五节 详细评审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 投标人不得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 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

  (6) 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详细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六节 投标文件的澄清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者补正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第七节 综合评分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第十六条 综合评分评审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评审:   20    分
商务评审:   20     分
投标报价:   60     分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9款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技术评审评分标准(20分) 技术性能(5分) 主要设备(投标报价表中带*的项目)的技术性能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服务方案(13分) 服务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且重点突出的,视情况酌情加0~5分。
售后服务(2分) 服务承诺:1、拥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得1分;
2、承诺质量保证期内免费进行软件升级得1分。
(2)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20分) 业绩(20分)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5条ETC车道设备供货与技术服务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8分。不足5条的不加分。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评标价=投标书大写报价
偏差率: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1;
(2)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2;
其中:P为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E1=1.1;
E2=1;
P=60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第八节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十八条的规定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向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数量)。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审得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九节 评标报告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2) 开标记录情况;

  (3) 评标采用的标准和方法;

  (4) 对投标人的评价;

  (5)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保留意见,但应以书面方式在评标报告中阐述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二十一条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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