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5-16 11:15:38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268-厦门非税缴款移动支付及财政电子票据建设配套硬件升级-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非税缴款移动支付及财政电子票据建设配套硬件升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非税缴款移动支付及财政电子票据建设配套硬件升级
项目编号:GW2018-SH2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10、22793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小学路265号交通大厦6楼603号
联系方式:0592-5971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D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小型机16GB内存、存储设备等,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四、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五、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条款号1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5日 21:01 至 2018年05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采购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公物采购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抬头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无法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