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4-18 11:35:32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THCN2018-25: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户户通接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户户通接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受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户户通接收设备采购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其它:
1.本次采购内容涉及户户通接收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及交货安装地点详见附表,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编号:THCN2018-25
3.采购项目名称: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户户通接收设备采购
4.采购预算:1015570.00元
5.资金来源:户户通广播电视覆盖资金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7.交货安装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昌宁县各乡镇)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采购项目要求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指标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应使用相应的国际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各行业的相应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3)接收机制造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户户通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须提供接收机和馈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有效期内);
(5)须提供高频头、天线、馈线省级及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的查询结果截屏。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至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网上报名:办理CA后由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报名。
注:1.报名方式: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需提供纸质材料报名(现场报名)。
2.以上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一套,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报名书,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成功后,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60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同时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六、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2018年5月10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响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招标文件编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响应文件。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八、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由投标供应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户户通接收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或“THCN2018-25”投标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金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账户名称 |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24129601040007552 |
金额 | 20000.00元 |
九、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保山市昌宁县兴宁街84号)
2、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619457435 18187586769
3、采购单位: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晁站长 电话:13987055786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本次采购项目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通过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供应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纸质采购文件获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投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及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公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7.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投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确保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代理机构宣布开启投标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发布日期:2018年4月17日
附件一: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户户通接收设备采购需求表
(双模型接收机设备)
编号 | 名称 | 数量(套) |
1 | 双模接收机(含定位模块) | 2477 |
2 | 地面数字电视天线(八木天线) | |
3 | 高频头 | |
4 | 卫星天线 | |
5 | 20米馈线2根(含2个防水接头) | |
6 | 智能卡 | |
7 | 遥控器等随机配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