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8-04-02 13:57:37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中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中医院建设项目(一期)、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以长发改[2014]215号文、长发改审批[2017]58号文批准建设。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的委托,现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中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中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津洋口境内,综合楼占地面积7681.2m2,建筑面积为59670.06m2;综合楼主体结构为地上14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总高度为55.15m;本次招标包含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会议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保安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机房的弱电系统布线工程的配套设备和材料的选配、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维保、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免费培训招标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地方,招标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
2.3招标规模:约817万元
2.4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5工程建设地点:龙舟坪镇津洋口村星城路和星城二路交汇处。
2.6工期: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印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彩色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① 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相关专业,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② 通过行业查询系统核对的建造师姓名须与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一致;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电气)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各1人(提供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印有二维码的网上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打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提供“省一体化平台”截图证明原件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截图证明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9)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 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 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 分。
(10)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推1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11)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推1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1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记录时间为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推1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彩色复印件)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8日,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y.ycztb.com)。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2018年4月25日9:00前(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注明“新中医弱电智能化”字样。
5.2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单与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4月25日上午9时,提交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由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3月30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y.ycztb.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 址:长阳县龙舟坪镇四冲湾路7号
联系人:赵方元 联系电话:134771272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万达SOHO)B座1604室
联系人:张玉坤 联系电话:13477148999
日 期: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