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7-19 14:19:03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蚌埠市体育中心及游泳跳水馆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蚌埠市体育中心及游泳跳水馆智能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皖C-2017-ZF-GC-Z-460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工程地点:体育中心工程位于蚌埠市货场八路以北,解放路以西,燕山路以南;游泳跳水馆工程位于蚌埠市体育路以南,航兴路以东,红旗一路以北,延安路以西。
招标范围:体育中心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安防系统(视频安防、安防摄像)、门禁管理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无线巡更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子会议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能源计量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UPS系统、机房建设系统、应急响应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室外停车场管理系统等所有智能化工作内容;
游泳跳水馆智能化工程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含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建筑设备集成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语音通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预留条件)、固定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数字会议系统、场地扩声系统、LED大屏幕显示系统、电动升旗系统、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预留条件)、电视转播系统(预留条件)等所有智能化工作内容;
上述内容包含招标范围内智能化工程深化设计及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安装、现场指导、技术服务、调试(含配合消防验收联动调试)、开通、验收、试运行(含测试赛期间配合提供足够数量技术人员配合测试运行工作)、培训、维保及施工管理等所有工作内容,使各系统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并满足相关专业举办专项比赛的要求,并能使各系统及整个智能建筑工程正常运行。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总建筑面积41400平方米,体育馆总建筑面积36400平方米,多功能综合馆总建筑面积41733平方米,体育学校总建筑面积26121平方米,景观塔建筑面积1139平方米及部分室外智能工程。 游泳跳水馆工程总建筑面积19570平方米,地上1层(局部3层)、建筑面积15134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436平方米。(具体以图纸为准)。
投资概算:约5082万元
批准文号:蚌发改投资[2015]119 ;蚌发改投资[2015]1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格要求:
①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的央企或上市企业(包括央企或上市企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央企是指由国务院国资委或国务院各部管理的企业。)
②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2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4)开标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经理要求:
(1)专业资质: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2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凡已中标蚌埠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
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 项目投标保证金,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化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开标前一年,因欠薪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的不得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8、发布时间:2017年7 月15日
9、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9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10、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17年7 月15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选择 “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开票所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投标人注册登记时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投标人需确保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1、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预算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12、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下载专区”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503300。
(2)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并提交审核,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4)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4、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5、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16、类似工程指:
(1)、体育场馆类项目: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体育训练馆、篮球馆、网球馆、游泳馆、跳水馆、射击馆等类似体育训练、体育比赛用途的体育场馆类项目的智能化工程;
(2)、其他公共建筑类项目:a、医院、大剧院、博物馆、 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艺术馆、美术馆等医疗文化类场馆项目的智能化工程;b、机场航站楼、火车站房、轨道地铁等交通枢纽项目的智能化工程。
联系人:吴耿 电话:0552-2056150 传真:0552-2072395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