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7-07 11:01:45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工程弱电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工程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2013】10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清华大学 ,建设地点为 朝阳区光华路CBD 核心区Z1b 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工程弱电专业分包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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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 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工程弱电专业分包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4997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676 (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朝阳区光华路CBD 核心区Z1b 地块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346 日历天 2.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 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能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安防电气系统(含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更、入侵报警等)、公共信息发布系统(含电梯多方通话布线)、时钟同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系统的材料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经相关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培训、售后服务、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编制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 2.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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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 资质, 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5万平米以上或投资额1676万元(含)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工程弱电专业分包工程 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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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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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7-7 9:00:00 至 2017-7-11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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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7-7-10 9:00:00 至 2017-7-14 16:00:00 ,在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A2701室 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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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7-21 16:00:00 ,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A2701室 。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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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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