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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红旗路60号院物业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6-20 16:18:43  字体:[ ]

摘   要:红旗路60号院物业设施改造智能物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加投标。

  红旗路60号院物业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 HNCJ-17-0616

  红旗路60号院物业设施改造智能物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名称 : 红旗路60号院物业设施改造项目

  2. 采购编号:HNCJ-17-0616

  3. 预算金额:一标段:约40万元、二标段:约50万元、三标段:约33万元

  4.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采购内容:

  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1)一标段为红旗路60号院物业设施改造智能物业项目,采购范围为小区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楼宇单元门禁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一卡通系统、保安考勤系统的采购安装以及与之配套的施工。

  交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及安装施工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一年

  (2)二标段为红旗路60号院土建改造项目,采购范围为红旗路60号院小区改造项目,公共区域、花园、凉亭修缮改造及与之配套的施工。具体详见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等

  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交付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三标段为红旗路60号院消防改造项目,采购范围为红旗路60号院小区高层消防及与之配套的施工。具体详见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等

  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交付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度以来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2014年6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如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

  1.谈判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七条(二)。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不接受临时执业职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标段:

  1.谈判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七条(二)。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不接受临时执业职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 )】。

  6.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 19日至2017年6月21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报名。

  2.报名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楼大厅报名处 。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一标段:(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副本;

  (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算);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标段:(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含安考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近三年财务报表(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算),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三标段:(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含安考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算),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注: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须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mohurd.gov.cn/docmaap/)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按其注册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截图。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 19日至2017年6月2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大厅报名处。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 递交的 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

  2.谈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河南省城建建设

  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者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6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8号

  联 系 人:楚老师 韩老师

  电 话:0371-659546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

  联 系 人:苏老师

  电 话:0371-55053535

  2017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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