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3-23 11:25:27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受南华县公安局的委托,南华县拘留所信息化建设项目经南华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给予批准,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南华县拘留所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致:各投标申请人
1.受南华县公安局的委托,南华县拘留所信息化建设项目经南华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给予批准,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南华县拘留所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 南华县拘留所信息化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括音视频监控系统、电视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源系统、门禁系统、巡更、对讲报警系统等一批。相关详细要求详见“第三章”及采购清单。
2.3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总价为人民币748395.54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4发包方式:进货、安装、调试、运转维护
2.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含安装)期:主体土建工程完工验收后(正式验收)壹个月内完成。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最短交货期。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南华县拘留所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复印件),并在云南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持有省级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行业资信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不低于叁级证书,或持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具有视频监控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或者经验一项及以上;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交在当地检察机关、法院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近三年)证明材料);
3.5所供货物应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内的强制性规范标准及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于北京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指法人授权时出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资信(质)证书。(以上证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交代理公司备存)。
5.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须现场获取。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4月13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4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公安局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南秀社区南大巷24号
联系人:胡警官 电 话:1512582616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开发区紫溪大道三号桥头拨云中心402室
助 理: 刘 骏 电 话:13987890322 邮箱:3935008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