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3-14 11:32:01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本招标项目夏商·水岸名都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已由闽发改备〔2014〕E04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商·水岸名都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已由闽发改备〔2014〕E04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城金霞中路以西,台湾东路以南,印石北路以东,东旭路以北。
2.2. 工程建设规模:夏商·水岸名都项目——一期工程为设有5栋楼,其中:1#楼为30层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1656.86平方米,建筑高度89.3米,一层为商业服务网点,层高5.18米;2~30层为住宅,层高2.9米;2#楼为30层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1828.8平方米,建筑高度89.3米,一层为商业服务网点,层高5.18米,2~30层为住宅,层高2.9米;3#楼为28层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2198.26平方米,建筑高度83.5米,一层为商业服务网点,层高5.18米,2~28层为住宅,层高2.9米;4#楼为34层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3873.27平方米,建筑高度99.4米,1层为绿化架空、住宅门厅、消控室、层高3.6米;设有1层地下室,层高为5.1米~3.9米,为平时地下停车库(防火分类:I),商业C(22#楼)为2层多层商业,层高分别为5.18米~3.9米,建筑面积1454m?,建筑高度9.08米;设有1层地下室,层高为5.1米~3.9米,为平时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89628.19平方米,内含:地上总建筑面积71011.1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861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主要内容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室内外综合管网系统 、中心机房工程、配套工程(含UPS配电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等(包含土建预留孔洞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预算审核制价: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629151元,发包价为 1435561元(k=1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招标人发出进场安装施工通知书后1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含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土建施工进度为准,智能化工程配合土建及装修进度同步施工。承包人必须全程配合本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及时做好预埋件的安装及整个系统的施工配合工作,确保安装工程质量。涉及消防验收的项目(如五方通话等),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照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配合消防验收工作。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专业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和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规定
3.8.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核验身份,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并核验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1.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13.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8时00分至2017年3月18 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3月27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捌仟贰佰元整(?282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28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28日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pxzzx.org/)等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中段永嘉天地1幢1603 ,邮编:363200;
电话:0596-3620802 传真:0596-3620806
联系人: 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室
电子邮件:zhuozhi2009@126.com
电话: 0596-2668011-601 ,传真: 0596-2668013;
联系人:小宋;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
监督部门名称: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发展与改革局
监督部门电话:0596-3106633(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