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3-09 14:05:19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就延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系统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就延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系统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 : YJZC2017-10019
2. 项目名称: 延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系统建设备采购
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参数详见公告附件)
(1)人脸指纹考勤仪 10台 (2)操作台 1套 (3)防火墙 1台
(4)数据服务器 1台 (5)监视器 1台 (6)UPS 1套
(7)指纹考勤子系统 1套 (8)定位管理子系统 1套
(9)短信子系统 1套 (10)综合统计子系统 1套
(11)安全监管管理子系统 1套(参数详见第九章技术规格)
预算资金:29.61万元整
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等证明其是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社保局出示的相关证明)。
(3)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至开标前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新注册企业应提供成立当月至开标前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 ~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财政局503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方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
7. 谈判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7.1谈判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3月20日15点之前以公司名义提交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2室)换取收据确认参加投标。
户 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8613805900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开标之前没有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8:30(北京时间)
8.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延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9.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8:30(北京时间)
9.1开标地点:延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延吉市司法局
联系人:殷玉红
联系电话:0433-8332009
地址:丝柳街789号
10.2、集中采购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张春英
联系电话:0433-2266031
传 真:0433-2266031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市财政局5楼)
11、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延吉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