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6-08-26 11:14:22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2016年临沧市烟草公司手持扫码器、到货确认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FHT-YN-ZB16079)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条件
“2016年临沧市烟草公司手持扫码器、到货确认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FHT-YN-ZB16079)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2016年临沧市烟草公司手持扫码器、到货确认卡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及相关服务等;采购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品名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手持扫码器 |
手持扫码器手机手持终端,用于卷烟配送到户客户到货确认刷卡 |
台 |
20 |
|
2 |
到货确认卡 |
配套手持扫码器手机手持终端使用,用于卷烟配送到户客户到货确认刷卡 |
张 |
3000 |
|
(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期: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后15日历天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l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08月25日至08月31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黄土坡立交桥旁))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14日9:00时,提交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后勤保障综合用房六楼会议室(临沧市南天路200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 址:临沧市南天路20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83-21623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人 电 话:13312552342 0871-64153047
传 真:0871-64153706
邮 箱:yndfh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