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6-03-25 12:04:56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北门区工程─主门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3】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安排及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单位: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长沙县重点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智能化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长沙县星沙城东(开元东路以南、凉塘路以北、宁华路以西)。
2.3建设规模:一期包括医疗保健综合楼,值班公寓和食堂,总建筑面积57159.48m2,其中医疗保健综合楼地上12层(不含净化设备层),裙房4层,地下1层(局部2层),总建筑高度51.4米,为一类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54649.48 m2,框架剪力结构;值班公寓和食堂地上5层,总建筑高度19.5米,总建筑面积2510.0 m2,框架结构。智能化工程招标造价约1717.93万元。
2.4工期要求:与土建和装饰工程施工同步,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须通过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一期医疗保健综合楼和值班公寓及食堂的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主机及存储系统、标准时钟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一卡通管理、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公共信息发布及触摸屏查询系统、手术示教及远程会诊系统、医用探视对讲系统、婴儿防盗、楼宇自控系统、能源计量系统、电梯五方通话及机房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和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装施工员2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1)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无在建项目,(投标企业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为准,湖南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2)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网址或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6年3月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9 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重点工程管理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灰埠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71740
建设单位:长沙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
联系人:信息科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119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07317206
传 真:0731-84421587 邮 箱:17291173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