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保卡代替就诊卡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中国一卡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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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保卡代替就诊卡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9-27 15:29:16  字体:[ ]

摘   要: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保卡代替就诊卡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社保卡代替就诊卡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DY2017042
三、公示内容:
      (一)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淄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29号建议的要求,方便市民就医,在社保卡发放基本实现全市覆盖的前提下,我市开展社保卡替代医院就诊卡项目建设。
      淄博市社保卡代替就诊卡项目建设是全市医疗保险业务系统的重大升级,是“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一体化系统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改造升级,同时涉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的升级改造。通过社保卡与核心平台三版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医疗服务一卡通和社会服务一卡通。
      淄博市“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业务一体化系统是由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此次系统升级改造只能由原软件开发商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因此,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二)唯一供应商名称: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专家论证意见: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具体论证意见
      1、程震、山东理工大学、副教授:根据采购方说明,本项目是全市医疗保险业务系统的重大升级,是“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一体化系统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改造升级,因此要求供应商对原有系统的软件有全面的了解。为保证系统升级改造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时性,应有原有系统的软件开发商进行,因此本项目的软件部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吴鹏、淄博职业学院、教授:社保卡发放已经基本实现全市覆盖,社保卡代替就诊卡是利民便民的好事、大事。社保卡代替就诊卡项目建设是全市医疗保险业务系统的重大升级,是“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一体化系统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改造升级,同时涉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的升级改造。淄博市“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业务一体化系统是由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此次系统改造升级,是对现行的医保结算模式、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医院业务流程进行深刻的优化。为保证系统数据安全,顺利升级完成,适合由原开发公司承担该项目,建议仍然由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淄博市社保卡代替就诊卡建设项目。
      3、朱敏、淄博市气象局、高工:通过对本项目单一采购申请的审核,淄博市社保卡代替就诊卡项目建设是“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一体化系统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改造升级,同时涉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的升级改造。通过社保卡与核心平台三版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医疗服务一卡通和社会服务一卡通。而之前在用的“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业务一体化系统是由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为确保升级后系统各项功能的实现和数据的一致性,保证此次系统升级改造的顺利实施,只能由原软件开发商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推荐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李庆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高:淄博市医院社保卡“一卡通”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医院统一结算管理中心系统部署在市人社数据中心,统一接入省医保结算系统、市医保结算系统和医院的HIS系统和医院HIS系统接口,包括诊间接口和窗口挂号结算接口,通过HIS系统实现诊间医保结算和社保卡窗口挂号。淄博市“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业务一体化系统是由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为保证系统开发无缝对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建议此次系统升级改造由原软件开发商完成。
      5、王辉、淄博市信息中心、正高:淄博市社保卡代替就诊卡项目建设是全市医疗保险业务系统的重大升级,是“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一体化系统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改造升级,同时涉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的升级改造。此次系统改造升级,真正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医疗服务一卡通和社会服务一卡通。原淄博市“金保工程”核心平台(三版)业务一体化系统是由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此次系统升级改造只能由原软件开发商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如果由第三方软件公司再开发无法与原系统无缝对接,造成浪费。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四)公示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1日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联系人:王科长(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联系方式:0533-3150316(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2.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淄博市(州)开发县(区、市)万杰路街道(路、乡、镇)93号(村)
   联系人:谭娜
   联系方式:0533-3579599、1865331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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