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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公安局智能卡口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6-27 11:54:20  字体:[ ]

摘   要: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公安局委托,对东辽县公安局智能卡口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BM034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一、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公安局委托,对东辽县公安局智能卡口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BM034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辽县公安局智能卡口建设项目;

  2.2项目内容:交通智能卡口抓拍系统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东辽县全县十三个乡镇内;

  2.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12.756万元;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总工期6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体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具有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和幸福街交汇处红晟陶然庭院19栋10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六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公安局

  联系人:程云峰

  电 话:13843797111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王耀唯

  电 话:0437-37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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