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主数据中心、备份数据中心通信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中国一卡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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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主数据中心、备份数据中心通信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7-03-09 14:39:49  字体:[ ]

摘   要: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主数据中心、备份数据中心通信工程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16]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主数据中心、备份数据中心通信工程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发改许可[2016]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主数据中心、备份数据中心通信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天津开发区泰达宁河工业园),东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用地,南至南大街,北至北大街;
2.3计划工期:2017年4月7日计划开工,2017年7月15日计划竣工;
2.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建设规模:网络通信主、备数据中心运维网、业务网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装饰工程、配电系统(不包括变电所设备及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其它所有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完整性相关的、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的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 计划投资额:1968.5605万元,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规模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要求:
正项目经理
1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建工程。
副项目经理
1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建工程。
安全项目经理
1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无在建证明为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的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鲜章。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任职,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5 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 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59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4.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开户许可证、正、副、安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邮件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33009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编: 130011                     话:0431-85901392
联 系 人:白宇帆                  电子邮件:yiqijianli@qq.com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号:1022410001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集团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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