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采编 发布时间:2014-02-18 11:44:56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汽车进煤一卡通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汽车进煤一卡通管理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自行招标
三、招标编号:HDLW-SCZB-2014-004
四、招标内容:汽车进煤一卡通管理系统升级,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目前有6台汽车采样机、6台汽车衡、2处发卡室,均已实现汽车进煤一卡通基本功能,目前需要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以满足以下要求:升级读卡器为远距离可调功率的读卡器;升级电子标签为贴在车窗玻璃上的防拆无源电子标签;加装拦车器(道闸)实现自动放行及车流控制;和汽车采样机数据接口,在重车计量后实现采样机智能调度分配;升级后的汽车进煤一卡通管理系统包括远距离读卡器、防拆电子标签、拦车器(道闸)、一卡通管理软件等。
同时,升级后汽车进煤一卡通管理系统在所有软、硬件配置上满足发标人实现自动放车、自动重车计量、自动调度分配采样机等功能。
六、计划工期:45天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由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600MW以上等级电厂【 2 】台(套)及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两年以上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如投标人与国外厂商有技术合作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国外技术合作方近五年来投运2年以上【 2 】台(套)的运行业绩,并应同时提供其与国外技术合作方的技术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须知第4条所要求的条件。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各方签署的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方应由联合体成员中资质较高者担任,且在联合体中的所承担的工作量份额不低于60%。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不接受国内制造厂家的代理投标。
12、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3、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14、代理进口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代理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2、时间:2014年02月17日
九、报名办法:
1、截止时间:2014年02月21日17:00时。超时将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预审材料提交地点:以电子邮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发至下列邮箱:2601657682@ QQ.com。恕不接待传真、来访,为避免邮箱爆满,已设定容量超过3M的邮件自动删除,多次重发不接收,请理解。
3、资格预审证明材料: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上述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3.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电子版;
3.2在过去三年内(从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相似业绩清单、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其它时间段业绩无效。
3.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包括word版和盖章后扫描版分别发送)。
3.4同时填写投标单位预审表(见附件),以电子EXCEL形式发至邮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鑫 杨晓鹰
电话:0951-5082123、5082121
E-mail:2601657682@qq.com
5、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
十、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地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3、文件形式:电子版。只有通过资格预审接到通知的单位才能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恕不予以通知。
4、每套招标文件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将不予以退还。
十一、本招标公告由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