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采编 发布时间:2013-08-21 10:18:13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太原市身份证指纹采集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财政局的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身份证指纹采集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身份证指纹采集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第一包:身份证指纹采集设备(166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3-8-19-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下资质:
身份证指纹采集器和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身份证指纹采集器必须为山西省公安厅《晋公治专发[2012]167号》文件要求的《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器检验合格名录》其中规定的产品型号;
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必须提供公安部对该产品的检验报告。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携带样品并现场演示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19日—2013年9月7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标书售价为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8: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3年9月10日上午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招标程序咨询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常翠云 联系电话:0351-309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