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人防工程电梯采购
公开招标资格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泰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人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经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人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2、建设地点:泰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
3、项目概况:采购倾斜式自动人行道扶梯2台、自动扶梯4台、货梯1台及安装。
规格参数分别为:
(1)人行道扶梯:踏步宽度1米,水平跨度26.46米,升高5.0米,倾斜角度12度,数量为2台;
(2)自动扶梯型号一:踏步宽度1米,水平跨度13.358米,升高5.0米,倾斜角度30度,数量为2台。
(3)自动扶梯型号二:踏步宽度1米,水平跨度17.688米,升高7.5米,倾斜角度30度,数量为1台;
(4)自动扶梯型号三:踏步宽度1米,水平跨度15.956米,升高6.5米,倾斜角度30度,数量为1台;
(5)货梯:井道宽2.7米,进深3.25米,升高5.0米,载重2吨,速度0.5米/秒,使用层数两层,无机房,数量为1台。
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自动扶梯的水平跨度以现场测量数据为准(支座牛腿外边缘水平净距)
本项目主要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售后服务,保证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各类规范要求,安全可靠,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
1、电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且所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销售证明。
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电梯制造厂商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5、合资企业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本地化服务措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已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按时进行企业年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自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0月31日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霞 李晓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