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1-05-11 18:01:05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所需:台式电脑35台、笔记本10台、投影机、交换机、一体机、打印机、相机、监控设备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电脑、打印机及监控等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AZHFCG2011-1-1-0014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贺双林 0315-76836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637224
项目负责人:沈志国 马艳华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37224
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所需:台式电脑35台、笔记本10台、投影机、交换机、一体机、打印机、相机、监控设备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RMB560,000元)。
采购用途:办公、监控
供货地点: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
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所有产品、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通过资格预审,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本项目联系人:沈志国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37224
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经营)产品详细目录等。
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得: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得,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
答疑截止时间:2011年5月26日上午11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31日8:30至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时间:2011年5月31日9:30。
开标地点:迁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新联社办公大楼三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