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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身份证识别系统政府采购公告

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发布时间:2011-04-06 11:55:52  字体:[ ]

摘   要: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于洪区采购办委托,对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项目"身份证识别系统"(项目编号:YH(X)2011-0111)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卖方)做出对采购人(买方)最为有利的报价文件,并将该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于2011年04月02日 16点00分之前(公休日除外)密封好报送至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于洪区采购办委托,对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项目"身份证识别系统"(项目编号:YH(X)2011-0111)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卖方)做出对采购人(买方)最为有利的报价文件,并将该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于2011年04月02日 16点00分之前(公休日除外)密封好报送至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附表。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暂定)。

    3、交货地点:采购人办公地。

    4、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且均须加盖公章,请按顺序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否则将有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要求年检的文件须明确反映年检记录;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注:法人必须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方能有效)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注:必须明确列示出最快交货时间且每页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3)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注: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时必须有)
    (6)技术文件(文字资料、彩页、数据、图纸、说明书、检验报告等)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年检,要求清晰反映年检情况记录及经营范围)
    (8)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国家规定的经营本投标产品所必须具有的特殊资质证书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13)询价公告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各种资料
    (14)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上述文件要求签字处须手写签字,要求盖章处须盖印章。

    5、密封方式: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标书上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用不退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副本可复印。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6、供货与验收:卖方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品种及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负责安装到位,调试合格。买方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7、付款方式:在卖方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及其复印件和经买方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提交给于洪区政府采购办审核无问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百(100%)。

    8、询价小组的组成: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独立行使项目评审权。询价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9、评审方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最低评标价法。

    10、投标供应商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0天内投标报价有效,在此期间内投标报价不得更改。 
    (2)如果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已停产或已断货,则可报其升级产品或性能、规格相近产品,但必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详细列示出具体差别。 
    (3)最低报价不能成为中标的保证。
    (4)该项目报价截止日期:2011年04月02日 16点00分。
    (5)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的中标公告中予以公布。
    (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本采购项目的联系人处。

    11、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处必须用不退色墨水填写。

    1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被接受,我们将即刻通知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未被接受,我们将欢迎您继续与我们合作。

    13、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身份证识别系统
    (2)项目编号:SYC(2011) /YH(X)2011-0111
    (3)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4)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区政府南办公楼105室)
    (5)联系电话(传真):024-25320105 E-mail:sy-yhzc@163.com
    (6)联系人:黄静
    (7)邮编:1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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